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,要引导党员、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”。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、正风肃纪反腐等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,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。
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,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言行的标准。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,党的纪律建设始终是确保企业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。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,除过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纪律制度、监督执纪、教育培训等体系外,更离不开党员干部自觉有效的自我监督、自我约束和以身作则、示范引领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、服务于人民,一以贯之的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我们企业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,这些权力是组织赋予的,来自于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。本该作为干部履职尽责、推动企业发展、增进职工福祉工具的权力,却在个别党员干部手中变成了谋取私利、违法乱纪的工具。究其原因,是个别党员干部在权力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,忘记了权力的来源和使命。
我们要深刻认识到,权力是一把双刃剑,用好了可服务企业发展和造福职工,用不好则自毁前程,使企业乌烟瘴气。煤矿工作千头万绪,稍有疏忽,就会造成工作被动,带来负面影响。党员干部只有常思权力之源,弄明白权力来自于谁,服务于谁,才能时刻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行动上的坚定。只有心怀敬畏,对党忠诚、对组织忠诚、对职工群众忠诚,方能在工作中做到权为民所用、利为民所谋、情为民所系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清廉是福、贪欲是祸,养成自我监督、自我约束的行为习惯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,一些党员干部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身处关键岗位,手中的权力关乎企业安全生产、项目建设、物资采购、资金管理、工资奖金分配、内部考核等重要事务,这些“关键少数”能否做到廉洁从业、公正用权,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对于上述涉及企业重要事务,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风险的业务环节,党员干部尤其是“关键少数”们,务必提高警惕,牢记“清廉是福、贪欲是祸”,在具体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,主动排查自身存在的廉洁风险,将自我监督、自我约束内化为个人的行为习惯。在遇到利益诱惑时,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,对照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,及时审视自身言行举止是否合规合法,坚决抵制各类诱惑。作为党员干部,还要将自我监督和接受组织监督、职工群众监督结合起来,积极参与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的各类廉洁风险排查工作,主动汇报个人工作生活中的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,正确看待和积极鼓励职工群众对自己进行廉洁提醒和监督,形成自我监督和全员参与监督紧密结合的良好局面,共同维护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主动适应监督、自觉接受监督,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。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和爱护。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:“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,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,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”。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,务必要提高认识,始终做到主动适应监督、自觉接受监督,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。
在以往的监督工作中,我们个别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认识监督,不愿意也不习惯被监督,把监督看作是同自己“过不去”,给自己“找茬”,感觉“丢面子”“浑身不自在”,存在逃避监督、拒绝监督、抵触监督的现象。究其原因,是对监督的认识不清、党性不强的表现。能否主动适应监督、自觉接受监督,体现的是一名党员干部是否信念坚定、是否自身干净、是否经得起组织的考验和职工群众的评判。因此,党员干部只有树牢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,控制言行、抵住诱惑、守住底线,方能在行使手中权力时,更加清醒、更加理智、更加谨慎。(文家坡矿 高伟)